行善的小故事6个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个关于行善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行善的小故事(1):
像大侠一样去行善
当他通过新媒体做慈善的时候,他的真实姓名隐去了,人们只知道他的id,只知道他叫钢子,他成了网络慈善平台上一个隐姓埋名的真正的大侠。
钢子,这位慈善大侠的外号还有很多:补齐哥傻捐者网络首善百亿钼矿哥,这些外号基本上让我们对钢子的认识多了一些眉目。实际上,钢子在新浪微公益上的号召力非常强。截至10月8日,《环球人物》杂志记者前去北京家里采访钢子时,钢子在新浪微公益平台上已经分享了478次公益微博,影响了206万人,带动了5万名捐款者,共募款1053万元,他个人累计捐款454万元。据钢子本人称,这一年,(我)大概捐了900多万元吧;同时,由钢子发起的钢丝善行团全国万里行,截至9月,累计捐款500多万。目前以捐款为全职工作的钢子确实无愧于网络首善的荣誉称号,在接受采访时,他说自己的慈善理念就是做没有回报目标的慈善,正因为此,才有人称他为傻捐者,而他最喜欢的外号正是傻捐者。慈善大侠钢子确实很神秘,直到目前公众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他的身份和经历也仍在人们的猜想当中。当有人认为他做慈善也无非是一种个人营销行为时,他宽容地说:我确实在营销,不过营销的不是我个人、公司,而是我的理念,一种传播善良的方式,这跟我的生意没有任何关系。钢子是在2012年10月26日开通新浪微博账号的,此后他一直不愿接受媒体采访,至于答应《环球人物》记者的采访,是因为后来发现我的影响力非常小,能帮的人特别少,而且加入的人特别少,因此我就想走出去传播我的理念。钢子坦诚地让记者看了自己的身份证,但依然坚持不公开他的真实姓名,有钢子这个叫法就足够了,我想让别人看到的,也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做的事。钢子为什么要像隐形侠一样去行善呢?这也许跟他的出身和小时候的爱好有关。钢子出生在吉林的一个军人家庭,很早就喜欢上金庸的小说和李连杰演的电影,14岁时就一个人奔赴到少林寺,在山上学了一年多的功夫。直到今天,钢子还声称:做大侠一直是我的目标。他买了金庸的全套武侠小说,一路陪伴着他成家、立业、赚钱,乃至做慈善。他的看法真的与众不同,在接受采访时,他率真地说:武场、生意场、网络文坛(钢子爱好写作,并以夜路无痕 8号当铺为名行走在网络文学当中)、慈善公益,只是不一样的江湖罢了,到现在我都相信世界上一定有独步天下的武功。然而走遍各种江湖,他最终悟出一个道理:德行比武功更能征服别人。在20岁时,钢子便开始闯荡俄罗斯做生意。2000年,钢子回国,已经不再是一个穷人。他动情地说:我穷过,也曾面临死亡,但危难中总会有人帮我一把。这也是他后来从事慈善的一个原因。其实钢子并不是在富裕之后才想着从事慈善,东北人的热心劲儿让他在很早时就知道助人是快乐的,不过他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公益事业当中,还是跟2012年10月浙江温岭爆出的幼师虐童事件有关。身为父亲的钢子被这个幼师的虐行深深刺痛,他开始筹划建立儿童权益保障组织,并且因此成为中国儿童权益保障促进基金会的创始人。在公益方面,钢子也走了一些弯路。最初,钢子几乎是有求必应,这让一些pian*捐者乘隙而入,一些造谣中伤的人也纷纷找上门,甚至有一部分所谓的钢丝假借钢子之名发号施令。终于,连颇有人生经验的大侠也困惑了,在难以忍受时,钢子一度关掉微博,解散自己用心建立的钢丝军团,选择了闭门不出。钢子承认:我看似一个独行侠,其实我需要朋友。此时,一位名叫老猫爱生活的草根公益人士走近了钢子,并启发他说:触动人心并不容易,要想长久发展,既定目标和规范管理非常重要。等钢子再度打开微博时,600多条私信又深深地打动了他。很多pian*捐的人真诚地来忏悔,很多人还钱,还有更多人鼓励我继续做下去。就这样,钢子决定重返江湖。渐渐地,钢子的慈善纯公益理念变得明晰起来。他慎重决定:第一,永不以公司以及真名进行捐赠;第二,捐助的是走投无路的人,不是捐助给你致富;第三,希望被救助过的人用良心承诺,当你好起来了以后,把捐赠的钱捐给更困难的人。钢子还发起了一起捐公益活动,即:每1人+每1天+每1元=爱的365天,同时决定1起捐只带头捐钱,不设立募款账户,不做项目,自己也不碰钱,成员们捐的钱必须直接打到相关慈善机构公布的账号。由此可见,1起捐跟其他公益模式完全不同,钢子所要的无非就是一个纯字。按照钢子的理解,所谓的慈善纯公益之纯就是要发自善良的人性之初,目的要纯粹,既像大侠,又像一个什么都不要的傻子那样去行善,他还相信,那种假的感动、买来的感动、交换来的感动,其实都不长久,很容易就变了味。如今的钢子,已经习惯面对一台电脑,有条不紊地用十几部手机跟外界联系,既低调又高调地用行动来见证自己的慈善纯公益理念和这个时代的世道人心。作为慈善大侠和慈善傻子,他很享受先和钢丝军团的成员一起每人捐1元钱,再偷偷跟捐几十万的快乐,如孩子般纯真的快乐。钢子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说:我今年40岁了,也有一些人生经验。以我自己的经验,能不能为这些问题(当今社会慈善方面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一些借鉴?我想试一试。这就需要我有一种傻的精神,甘愿付出自己的时间、财产这些东西,因为做慈善,决不是单纯意味着帮助哪一个具体的人,还要通过善行来影响社会大众的行为。原来,能够被公认为大侠的人,都是些为了理想而傻到极致的人。行善的小故事(2):
父母教我行善
江苏省泗洪县是以极度贫困而闻名的地方,我出生在那里。两岁时,家里揭不开锅,我的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被活活饿死。小时候,我几乎没吃过肉、没吃过一顿饱饭。靠种地为生的父母除了破旧的房屋和幸存下来的三个孩子,就只剩下善良了。那时,经常有要饭的从家门前经过,父母总是不忍心拒绝,便让他们在家里吃一顿。后来,要饭的不好意思再来了,因为他们见到我们家也没有多少口粮。8岁那年,弟弟出生,母亲奶水不足,但她却帮助同村一位奶水更少的母亲哺育孩子。我很不理解,母亲笑着说:我们虽然穷,但也要尽自己所能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小学三年级暑假,我开始挣钱。每天,我提着两只木桶从二三十米深的井中取水,再挑到一公里外的集镇上叫卖。一个暑假下来,我赚了4块多钱。9月1日,我交了一块八毛钱的学费,高高兴兴地从老师手里领回新书。看到邻居家的孩子因父母交不起学费正坐在门前伤心地哭泣,我二话没说,马上返回学校帮邻居的孩子交了学费。第二天,老师得知后,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表扬了我,还送我一个红纸剪的小五角星。下课后。我往红五星上吐了一口口水贴到头上。可不一会儿,红五星掉了下来,我又用一点儿鼻涕把红五星贴在额头上。第一次挣钱就让我体会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我的干劲更足了。推着自行车卖冰棍、用板车和拖拉机贩粮、去农村放电影什么能赚钱,我就干什么,哪怕再苦再累。17岁时,我拥有一笔两万元的巨款,成为乡里第一个少年万元户。1985年,我考入南京中医学院。毕业后,我开始了创业之路。1997年,我终于有了自已的第一家公司。当年,我赚了20万元,拿出3万元资助了一名白血病女孩。如今,这名女孩已经是大学生了。第二年,我赚了60万元,拿出28万元为家乡修了一条乡村水泥公路。看到孩子们走在平坦的路上,我心里特别满足。2003年春节,我年迈的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光标啊,这些年你捐了1000多万元,对整个社会来说,也仅仅是一滴水而已,不算什么。你应该站出来,让其他老板跟着你,大家一起做慈善才有力量。父亲的话让我豁然开朗。那以后,我决定高调行善,每年捐献公司20%的利润,并发动其他企业家向社会奉献爱心。2008年5月,震惊世界的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带领机械队伍日夜兼程第一时间赶到北川,从废墟中救出131条宝贵生命、背出6000多具遇难者遗体,并向灾区捐款捐物逾亿元。在救灾第一线,我一分钟都不想停下来,一停下来就觉得愧对灾民,就想哭。2009年1月,我荣获2008年cctv年度经济人物奖。颁奖典礼上,面对主持人王小丫的提问,我说:作为企业家,我们应该回馈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有了财富不会使用,我认为是一种负担;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2010年初春,云南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地震。两次赈灾晚会上,我说了同样的话:财富如水。如果你有一杯水,你可以独自享用;如果你有一桶水,可以存放家中:但如果你有一条河,就要学会与他人分享。我提议全中国的企业家拿出2009年净利润的50%,为灾区人民献上一份爱心!中国富人虽多,但为富不仁者也不少。尤其是富二代,他们对奢侈品的痴迷和对弱势群体的漠视程度令人担忧。因此,我和家人决定:适当的时候,捐出所有财富,让子女学会奋斗,在遍尝人生滋味中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行善的小故事(3):
行善是一种消费
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做好事是一件颇为纠结的事情。做了好事而不留名,自然是美德;做了好事而留名,大抵就可疑。这其实是一贯的传统文化心理。从古至今,在教人立身处世的家训之类的书籍里,往往可以看到存为善之心,不必邀为善之名善欲人见,不是真善之类的警句和格言。这种对动机的质问和追求,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固然使得一些假借做好事而沽名钓誉之徒为之踌躇,但另一面也让一些真心想做好事的人为之却步。
如是之社会心理下,陈光标的出现,可算是一个异数。陈光标者,江苏泗洪人也,幼贫,后白手起家而至巨富,为人乐善好施,有中国首善之誉。与一般富豪讲究韬光养晦不同,陈光标做起事情来人张旗鼓,在做善事方面尤为高调和张扬。5.12汶川地震,他亲自率领由60辆挖掘机、吊车等大型工程机械组成的救灾队伍,浩浩荡荡开往四川抗震救灾;2010年春节前夕,陈光标募集了4000多万元善款装入近,10万个红包,和众多企业家一起将这些钱带到新疆、西藏、云南、贵州和四川,和那里的贫困家庭一起过年。惊动社会的是,在装入红包之前,他将这4000多万元人民币以10万元为一捆堆成一面墙。最新的一个消息是,他在多家网站公布其2010年上半年总额近1.5亿元的捐赠清单,并向全国企业家发出回报人民的倡议。他公开宣称:做善事就是该宣扬,宣扬自己做的善事,不管是被理解、效仿还是受到非议,我都是在传播慈善理念,等于又做了一件善事。我从心底里钦佩陈光标的慷慨。扪心自问,倘若有陈光标这样的财富,自己能否如是慷慨?答案是做不到。即使能做得到如此慷慨,是否做起来能如此充满激情?答案依然是做不到。毫无疑问,如此高调的行为,显然与传统的文化心理相悖,引发争议自在情理之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当然会有不同的意见。那么,经济学如何看陈光标的这种行为呢?以我之见,从经济学的角度观察,一个最合理的解释是,对陈光标而言,做善事是一种消费。学过经济学的人都知道,经济学有个基础性的假设,即每个人都是一个经济人,这是说每一个人都自私自利,没有例外。这个对自私的假设,经济学表述为在局限下每个人都要争取自己利益的极大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做善事这个行为,当然也不能脱离这个假设。自然,从日常生活经验的层而来看,一面说一个人慷慨地捐钱帮助他人,一面又说这个人自私,显然自相矛盾、于理不通。不过在经济学的视野,没有好人坏人,只有经济人,这是科学的逻辑使然。更何况,在局限下每个人都要争取自己利益的极大化中所指的利益,不仅包括金钱和物品,也包括名誉、愉悦、友谊、爱情、自由等非金钱和物品。这样看,捐钱或赈济这样的善行与自私并不矛盾。从经济分析的角度看,一个人做善事寻求的自身利益最人化,粗略而言,可以分为三火类:第一类是谋求金钱的回报。譬如说在许多国家,捐助行为可以减税;又譬如说为了在当地投资获得更大利益,捐助行为有助于协调与当地政府和民众的关系。诸如此类的动机,是许多善行的出发点。第二类是为了获得名誉。很多捐助者喜欢将名字挂在捐赠物上,譬如说,国内的一些大学里,有逸夫楼这样的建筑,是以捐助者的名字命名的,这即属此类。第三类是为了一种消费的享受。像影迷看电影、球迷看球赛一样,捐钱给需要帮助的人,捐助者感觉快乐,能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受。那么,陈光标的行为该属何类?为利乎?为名乎?为享受乎?很明显,为利的可能性很小,从其言行可以看出其志不在此。言者,捐助也不能带有任何目的,有目的的捐助不是善举,而是生意。行动呢,据新华社的报道说,截至目前,陈光标累计捐款超过12亿元,而且在捐助地区甚少投资,显然他并不为金钱利益而行善。为名乎?这是当然的。众多关于陈光标的报道不约而同地提到了一件往事。小学四年级时,陈光标利用暑假挑井水到镇上去卖,一个假期赚到了4元多钱,不仅交上了自己1.8元的学费,还帮助一个小伙伴交了学费,老师因此奖励了他一颗小红星。这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做好事的快乐。我将小红星贴在脸上,满学校跑、满村跑,告诉别人自己做好事了。陈光标说,做好事就是要到处宣扬,做了好事不让我宣扬,我心里憋得难受。我做了好事,就是应该得到掌声。而在最新的捐赠清单上,陈光标也一一罗列了所获得的各种荣誉。个人之见,名誉是陈光标行善之举的最初动力。问题是,根据报道,迄今为止陈光标已经获得荣誉证书1500多本,少数民族敬献的哈达4000多条,锦旗2000多面,囊括了包括中国首善在内的所有国家级慈善奖项,实现了慈善事业国家级奖项的大满贯。按照边际效用递减的原理,其从名誉中获得的满足感将逐步降低,然则何以其捐助热情不减?以我之见,如今的陈光标已经将行善作为一种消费行为,从中获取着快乐的享受。不同于物质享受容易有饱和点,精神的愉悦有更为持久的激励作用。因此,可以想见,其行善之举会持续下去。可以印证的是他的一番感言:慈善不是一时一地的阵地战,慈善是长征,而且永远没有终点。但慈善不是苦难的长征,而是快乐的长征。慈善不分民族,不分国界,不分信仰。捐赠者快乐,受赠者也快乐。在慈善的长征路上,一路都是欢声笑语。。行善的小故事(4):
人不能没有行善的地方
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富瓦社区有三名流浪汉,他们持有行乞证,并在这个社区生活了13年。1998年11月6日,新墨西哥州政府通过一项法案,对行乞10年以上的乞丐停发行乞证,理由是他们已非常富裕,不再具有行乞资格。于是,三名流浪汉只好离开新墨西哥州前往佛罗里达。
富瓦社区的萨姆神父闻知此事,立即表示反对,并致信州政府,要求把三位乞丐重新召回。他说,社区里不能没有乞丐,州政府这种想当然的做法,完全是对善良人的亵渎,是对人性的漠然和不尊重。该法案必须进行修改。
起初,大家都以为萨姆神父是出于对弱者的同情,因为在上帝眼里,人是无贵贱之分的,无论是富人还是乞丐都是上帝的子民。可当《基督教科学缄言报》就此事采访萨姆神父时,却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萨姆神父说:40年来,我曾在富瓦等六个社区担任神父,这六个社区的人口和富裕程度都差不多,可是其中有一个社区找我解决心灵问题的人最少,来教堂忏悔的人也不如其他社区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难道是这儿的人不够虔诚吗?有一段时间,我非常困惑。后来我发现,原来这个社区有一家孤儿收养中心,那儿有五名孤儿,正是这五名孤儿给他们带来了福音,因为孤儿唤起了他们的善行,孤儿使他们有了行善的地方。而经常行善的人,心灵是不会出现问题的,再说心灵出现问题的人去行善,心灵也会得到慰藉。富瓦社区的三名流浪汉,也是富瓦社区的福音。现在把他们赶走了,富瓦社区的人想通过布施获得心灵安慰和满足的机会也就没有了,作为一名神父,我能接受这样的法案吗?
萨姆神父的这段话,后来被刊登在《基督教科学缄言报》上,结果在新墨西哥州引发了一场抗议州政府《116法案》的大游行。2000年1月4日,《116法案》被取消,三名富瓦社区的流浪汉被警察护送着从佛罗里达返回新墨西哥州。
在迎接三名流浪汉归来时,富瓦社区的人全部出动,他们举着标语,喊着口号,欢呼他们的胜利。从当时留下的照片中,我看到这么两幅标语:花时间去帮助别人,会医治自己的创伤、一个小小的善举,可媲美于运动一小时后所得到的舒畅当然,还有其他一些语句,被摄影记者弄得七零八碎,已经读不成句了。
行善的小故事(5):
行善
2002年6月22日,浓雾弥漫。他和妻子坐上曾坐过多年的“榕建号”客轮。那天,准载100人的客船实际承载了200多人,没有一个人意识到死神正伸出狰狞的双手逼向他们。
当过重的船身骤然倾覆的一瞬间,他的大脑也如当时的场面般混乱。他的耳边充斥着惊慌失措的哀号、尖叫和哭泣。他看到许多双绝望挥舞的手,和渐渐随着水流沉浮远去的头颅。他根本来不及细想究竟发生了什么。只在一种求生本能的驱使下奋力划开水流。当他精疲力竭地爬上岸,仰面朝天喘着粗气的时候,他清楚地知道自己那不会游泳的已有孕在身的妻子恐怕早已……
就在这时,他发现河流里飘来什么,好像是一个女人的头。扑腾的水花表明那个人还活着,并且正在努力求生。他已经很累了,近乎虚脱,但“救人”的念头还是强烈地占了上风,他又跳了下去。
好不容易把那女人拖上岸,他虚弱得已睁不开眼睛。两个人就这么水淋淋地躺着。不知过了多久,昏厥中他听到喧闹的人声,是救援的人们过来了。他被人家扶起来,出于好奇心,他忍不住去望了他救的那个女人一眼,这一下他惊得“噌”地跳起来,睁着一双惊慌的眼睛望着他救的女人,竟然正是他的妻子!世界忽然死一般沉静,时间仿佛在那一刻停止了转动……蓦地,夫妻俩抱头痛哭!
“如果……”故事讲到这里,我正要插嘴,那个男人制止了我:“你是想问,如果当时我侥幸自保后没有救人的话……”
我默然。事实上谁都知道这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答案。
可这答案,却维系着两个至亲至爱的生命!一念之差,得与失又是如何分明啊。
行善的小故事(6):
行善的诱惑
吉普森是美国休斯顿市一名百货公司经理。他心地善良,员工有什么困难,他都极力帮助。
克里是百货公司对面街头的一名流浪汉。不知什么原因,二十多岁的他无家可归。克里衣着陈旧,污秽不堪,每晚,只能蜷缩在商场屋檐下。
吉普森注意到了克里的窘境,心里溢满同情。
一天,他找到克里,把克里请到五星级宾馆,安排他吃了一顿丰盛的酒宴。这些菜肴都是克里第一次见到,他的眼都睁圆了,露出激动的光芒。看着克里狼吞虎咽的样子,吉普森脸上露出欣慰的神色。
吉普森还安排克里在五星级宾馆里睡了一晚。在宽大、柔软的席梦思床上,克里翻来覆去,兴奋得一夜睡不着觉。
第二天,吉普森送给克里一套崭新的西服,还给了他500美元。克里眼里闪着泪花,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看着克里的背影,吉普森很高兴,他觉得自己给克里带来了很大的幸福和快乐。
然而,从此,吉普森从办公室宽大的玻璃窗看下去,那商场的屋檐下再也见不到克里的影子了。吉普森有种隐隐的、奇怪的失落感,克里流浪去哪里了呢?
这天,吉普森突然接到警察局的一个电话,说有个叫克里的人控告了他,要他马上来接受调查。
吉普森满腹狐疑,来到了警察局。警官严肃地说:是你在行善的名义下,诱惑克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在偷窃时,被抓住了。我们从他的出租屋里,还搜到了许多赃物。
吉普森急了,他大声申辩:我好心招待他,他不感恩图报,却反咬一口!
警官说:请不要激动,你这种行善,表面上是给了克里一种幸福和享受,实际上是在引诱他犯罪,是一种变相的教唆。克里本是个流浪汉,靠社会救济和乞讨维持生活,他本没有什么怨言和想法,这也是他的一种生活方式。而你让他享受了他没有指望过的生活,然后把他推向社会,不管不问了。从此,在克里心里,就有了不切实际的想法,他想天天吃在酒店、住在酒店,穿着体面,口袋里还有大笔钱。可是,这些他无法实现,于是,他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如果你当时给他创造一个就业的机会,效果也许会好些,使他懂得,财富是要靠劳动得来的。
警官最后义正辞严地说,有一种行善,对他人实际上是一种引诱,行善者想借此机会炫耀财富和生活,这样更能给他人造成严重的心理不平衡。这种行善,实在是一种变相的教唆和犯罪。
吉普森愧疚地低下了头,喃喃地说:我错了,我愿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
为此,美国德克萨斯州专门颁布了一部法律,明确规定:在行善中,如果变相地炫耀,或引诱当事人,也是一种犯罪。
行善,是一种心地纯洁的高尚行为,它永远像天上皎洁的月亮,光可鉴人。任何有悖行善的初衷,都是对行善的践踏和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