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的儿童故事6条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6条关于诗人的故事,供各位参考,希望您能喜欢。诗人的儿童故事(1):
诗人眼中的“90后”女儿
田田13岁了。
13岁意味深远:青少年,看pg13的电影,独自外出,随时会坠入情网。让父母最头疼的,是第二次反抗期的开始。心理学家认为,第一次反抗期在3岁左右行动上独立,第二次反抗期在15岁左右思想意识上独立。 我还没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变化已有迹可寻:她开始注意穿戴,打耳洞,涂指甲,留披肩发,和全美国的女孩子们一起,迷上电影《泰坦尼克号》的男主角,她们个个会唱主题歌。在音乐上的对立早就开始了,平时还行,关门各听各的。去年圣诞节开车去拉斯韦加斯,她的范晓萱嗲声嗲气,磁带像丢了转,何止影响驾驶,简直让我发疯。倘若有一天警察用范晓萱的歌过堂,我立马招供。换上我的革命歌曲,她堵着耳朵,大喊大叫。一代人一代歌,不可能沟通。 中国人在西方,最要命的是孤独,那深刻的孤独。放了学,田田旋风般冲进来,自己弄点儿吃的,就地卧倒,开电视,看脱口秀(talk show)。威尔史密斯,那个电视上快乐的黑人小伙儿,眼见着成了我们家一员。田田一边做功课,一边跟着他咯咯地乐。她最爱看的还是《我爱我家》,她至少看了几十遍,几乎都能背下来。这是她在寻根,寻找那个地理上的家,寻找美国经验以前人与人的亲密、纠葛与缠斗。 我跟田田分开了6年,从她4岁到10岁。我满世界漂流时,暗自琢磨,恐怕只有田田这个锚,才能让我停下来。有一天,住在英格兰的朋友告诉我,他们乡下有幢老房子正出售,便宜得难以置信。他还找来照片:歪斜的石头房子和开阔的田野。这成了我的梦,我愿客死他乡,与世无争,只求做麦田里的守望者,把田田带大。 昨夜惊醒,田田站在我床前,用手蒙着眼睛,嘟嘟囔囔。她做了噩梦,梦见吸血鬼。她告诉我,她总是在梦里飞翔,自由自在。看来事与愿违,她想远走高飞,留下无边的麦田和影子西斜的我这个老父亲。 田田上初一,功课多,我得帮她做功课。历史课本相当生动,我也跟着上课。最近我们一起进入中世纪的黑暗:黑死病消灭了欧洲人口近三分之一;圣经译成英文前,仅少数懂拉丁文的牧师掌握解释权,这是导致教会腐败的原因之一。 一天她告诉我,历史老师宣布:考试成绩前5名的同学每人交5块钱,分数可再提高。其余同学都傻了,继而怒火中烧,田田考砸了,也加入抗议的行列。我跟着拍案而起,造反有理!我们全都上了当原来这与历史课本有关:在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以前,富人只要捐钱给教会,放火,照样可赦免上天堂。老师略施小计,让学生外带个跟班的家长体会一下当时穷人的愤怒。 田田胸无大志。问她今后想干什么?她懒洋洋地说,找份轻松的工作就行。我们那代人就被伟大志向弄疯了,扭曲变态,无平常心,有暴力倾向,别说救国救民,自救都谈不上。人总是自以为经历的风暴是唯一的,且自诩为风暴,想把下一代也吹得东摇西晃,这成了我们的文化传统。田田还好,走开。我朋友一开讲,他儿子用英文惊呼:oh,my god! 下一代怎么个活法?这是他们自己要回答的问题。诗人的儿童故事(2):
唐朝诗人当同学
上官婉儿是班花,做过班长,把男同学们管得死死的,和当时的女班主任关系特别好,后来换了个男班主任就没再做班长了。
李白是班上的头号问题儿童,经常翘课去喝酒,带着酒气上学,虽然因为文笔很好当过语文课代表,但班主任实在忍不了他翘课+上课喝酒,又把他给免职了……
杜甫很崇拜李白,经常给李白传小纸条,十次只能被回一次。却是个比较老实认真的学生,悲观,看着班上的一些坏现象坏风气叹息,有时会写点小抱怨塞进校长信箱。在班里人缘很一般,后来还变得很穷。
王维是班草,有钱人帅成绩好,从纪律委员一路做到了班长,信佛,对谁都很温和,爱跟同桌裴迪传小纸条。
裴迪没啥存在感,大家提起他都说是“那个王维的同桌”。
高适是从体育课代表做到了副班长,有点苦大仇深,春游时和李白杜甫打成了一片,但当上副班长后实在忍不了李白三天两头违纪,友情的小船翻了。
王昌龄岑参王之涣都是和高适一起打篮球的好基友,王之涣王昌龄和高适还经常攀比谁在操场边加油的妹子里面人气更高。
孟浩然是班里的老大哥,人缘好,大家都很崇拜他。也想当班长,但竞选时得罪了老师,挺委屈地继续做着班里的民间老大哥。
后来是白居易当了语文课代表,白居易人缘不错,爱撩妹,和同桌元稹也是天天互相传小纸条、交流把妹心得的关系,哪怕座位调开了也要每天传小纸条。
白居易和官二代纪律委员刘禹锡关系也很铁。
李商隐是班上的中二文青,写的一手好情书,但大家都不知道他究竟喜欢哪个妹子。
李商隐的同桌杜牧是历史课代表。
李贺是病弱担当,一个哥特少年,没多久就转学了。
诗人的儿童故事(3):
唐朝公主如狼似虎:竟曾“霸占”过诗人王维
碧落风烟外,瑶台道路赊。如何连帝苑,别自有仙家。
此地回鸾驾,缘谿转翠华。洞中开日月,窗里发云霞。 庭养冲天鹤,溪流上汉槎。种田生白玉,泥灶化丹砂。 谷静泉逾响,山深日易斜。御羹和石髓,香饭进胡麻。 大道今无外,长生讵有涯。还瞻九霄上,来往五云车。 《奉和圣制幸玉真公主山庄因题石壁十韵之作应制》 这首诗是大名鼎鼎的王维所作。王维在今天的人们说起来,地位似不及李白和杜甫。但在盛唐当时,王维的诗名却远在这两人之上。尤其是杜甫,当时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少陵野老罢了。说起来王维的诗作,可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在唐代诗作中秀出丛林,历代名家无不叹服。林黛玉教香菱读诗,也说:我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细心揣摩透熟了王维的五律,确是一绝,只有孟浩然、老杜或可相比一二,其他人远远不如。 然而,本篇这首诗却也并不是特别出色。尤其是和王维集子中的其他诗句相比,无非就是用了一些道家的神仙术语来烘云托雾,非常谨慎恰当地恭维玉真公主罢了。虽然王维才华横溢,但在这应制诗的题材中却也缚手缚脚,大失才子本色。如果只看到这些,本诗当然就随手翻过,没有什么好看的了。但这里我们特意录出这首诗来聊聊,是因为王维和玉真公主之间有好多不得不说的故事。而且经江湖夜雨学刘心武谈红楼一样大胆假设,胡乱求证,竟然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那就是玉真公主曾强暴和霸占过王维,并影响了王维的一生。为什么这样说呢? 我们先来看玉真公主的来历。玉真公主是唐玄宗的亲妹妹,而且与唐玄宗是一母所生。他们的母亲窦德妃曾被祖母武则天叫到宫中秘密处死。到玄宗做了皇帝后,却找遍了宫中,也没有把母亲的尸骨找到。窦德妃死时,唐玄宗李隆基才九岁,玉真公主当然更小,据说只有二三岁左右。慑于武则天的*yin*威,幼年时玄宗兄弟和小妹都在战战兢兢中度过,但他们却手足情深。玄宗的大哥李成器 (后改名为李宪,封宁王),就真心地推让李隆基当皇帝,李隆基对他也全无猜疑之心。玄宗下朝后,和这些兄弟姐妹们坐在一起,吃饭喝酒,有说有笑,不依君臣之礼,还是没有当皇帝时的老样子。了解唐代历史的人都有这样的看法,李旦的这些儿女之间的和睦,在李唐家族中是很少见的。 玉真公主不愿意嫁人,自愿出家为女道士。大家可不要认为,玉真公主一当上女道士,就是缁衣顿改昔年妆,过青灯黄卷下的日子。她的宫观之华丽一点不逊于皇宫,甚至尚有过之。当时就有大臣上书嫌太过奢糜。据有人发表在专业学术刊物上的考证,说是曾结婚,并生有二子。这个结婚一词,用得不当。公主结婚,并非小事,史书肯定有记载,正式结婚没有,和男人同居之类的,那是少不了的。李唐家族,无论男女,都非常爱吃荤腥。李世民把自己的弟妹收入房中,李治搞上了自己的小妈武则天,高阳公主私通和尚,太平公主大玩男宠,唐玄宗李隆基更是有扒灰之诮。唐代女道士,本来就都是放荡情怀的豪放女,玉真公主当然也不例外。 少年时王维也是满腔希望,充满理想的。他的笔下有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的纯情,有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的豪气。但这些诗篇几乎全出于他的少年时代,及第后的王维虽然曾有被贬到山东济州(现在济宁附近)的经历,但后来他的仕途还是相当平稳的,然而他的诗里面却再也没有这样的豪气了,只有意冷心灰后的淡漠。王志清先生《纵横论王维》一书中的说法是:王维亲和山水绝不是简单化的非此即彼的远离政治或者对抗政治的选择,而是灵魂被罪恶感压迫到了无法忍受地步的一种生命本真的反抗努力。这是为什么?王维在妻子死后,孤居三十年不再续娶,这在唐代高官中相当罕见。有人说王维学佛,这学佛未必就完全像出家人一样四大皆空,白居易不是一边诵经拜佛,一边左手搂着杨柳腰小蛮,右手抱着樱桃口樊素嘛。王维的弟弟王缙,虽然和王维一样受家庭影响,信奉佛教,但王缙却奢侈过费,妻妾成群,和王维清寂自苦的情境大相径庭。这又是为什么? 大家都知道有这样一段事情:王维首次应试是在开元八年 (720年),结果落第。这一年,他常在宁王、歧王府中出入,王爷对他相当好--待之如师友。然后,为了求得科第的门路,妙年洁白,风姿郁美的王维就怀抱琵琶,像个歌妓一样在酒宴间为玉真公主献艺。玉真公主听了王维演奏的《郁轮袍》后,让宫婢将王维带入室内,换上华丽无比的锦锈衣衫;然后置办酒宴,安排王维入宴,坐在宾客的上首。席间,众人谈笑之际,公主觉得座中王维风流蕴藉,语言谐戏,不禁一再瞩目。于是第二年,王维就顺顺当当地进士及第。 关于此事,江湖夜雨仔细推想一下,越想越觉得是个圈套。宁王、歧王和王维的关系也相当好,直接和考官说句话推荐一下,不就得了。前面说过,唐玄宗和兄弟姐妹们关系挺融洽的,不存在其他时代那些兄弟们间乌眼鸡一样,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那样的情况。而且大家看歧王安排王维出场的情景,根本不像介绍一个文人学子,倒像是召呼自己的家妓出来待客的情形一样。十有八九,天真的王维早就成了歧王们给自己的小妹妹玉真公主物色好的玩物。唐朝公主一向如狼似虎,玉真公主当时也是三十多岁的熟女了,阅男人多矣,很难相信饮宴之后她能放过纯真年少的王维。 但王维不同于张昌宗、张易之等人,更不像宋之问那样想拚命抓住女皇、公主们的一条裙带。王维是个单纯天真的少年,像白玉一样无瑕。他初次应试时写的诗就是《赋得清如玉壶冰》,但现在他却被玉真公主jian污了,这件事对他的刺激是相当大的,从此他的心中就充满了阴影。 在王维二十岁那年,他写下了《息夫人》一诗:莫以今时宠,而忘昔日恩。看花满眼泪,不共楚王言。这首诗是在宁王(即玄宗的大哥)府中所写。也有一段故事:玄宗的大哥把皇位让了出去,于是专心于吃喝玩乐。他有家妓数十人,都是绝色女子。其中有一个原是宁王府边卖大饼的人的妻子,长得纤白明晰,宁王一见就爱,于是多给她老公钱将她纳入府中,宠爱有加。过了一年多,宁王问她:你还想不想你那做大饼的老公?此女默然不语。宁王让人召她的大饼老公来相见。这个女子注视无语,双泪垂颊,若不胜情。当时王府中 座客十余人,皆当时文士,无不凄然。宁王命赋诗,当时二十岁的王维诗首先做成,众人叹服,后来宁王把这个女子还给了饼师。 大家看历来写息夫人的诗,都是指责的居多,像杜牧就抱怨她不像绿珠一样自尽(细腰宫里露桃新,脉脉无言几度春。毕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坠楼人)。但王维为什么却一腔同情,率先写出这样感人至深、感同身受一般的诗句?答案就在前面,正是因为王维也有过被玉真公主这样的皇家权贵强暴过的经历,他才能将息夫人的痛苦体会得这样深刻。 还有,王维进士及第后,被封为太乐丞(八品)。品级虽然不高,但这却是个为皇室宫廷宴乐培养乐队伶人的官。玉真公主这样安排,肯定是为了让他方便进出宫禁及皇家苑观之类的。但王维几个月后就因伶人舞黄狮子一案,被贬出京,远去山东济州做了个看粮仓的九品小官司库参军。什么叫伶人舞黄狮子?据说依唐代律令,舞黄狮子节目是专门为皇帝而演的,不得私自娱演,否则当以犯律处置。王维身为太乐丞,手下的人可能彩排演练时出现了这种情况,故而获罪。但其实这事在当时也算不上什么大罪,又不是私藏甲兵之类的谋逆行为,按说依王维和歧王及玉真公主之间的关系,不会处罚这样重,甚至根本不会有什么罪责加身。但王维却一下子贬到济州,这一去就是四年半的时间,为了什么?答案很明显,正是王维不再愿意到床上侍侯公主,又私自(未经公主同意)娶了妻子,于是玉真公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就找借口贬他到穷乡僻壤劳动改造一番。在济州熬了四年多后,王维终于忍不住了。他辞去了在济州的官职。之后,他悄悄地潜回了长安。但他在长安闲居了七八年,根本没有实授什么官职。然而,我们又知道另外一个故事:开元十七年,孟浩然到长安来求官找差事,他和王维意气相投。孟浩然和王维正在聊天儿,突然唐玄宗就驾到了,吓得老孟钻到床底下去了。后来唐玄宗也没有生气,还让孟浩然吟诗。结果老孟赖狗扶不上墙头去,念了首什么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的诗,惹得唐玄宗大为不悦,老孟的官运也就此被封sha。这里大有疑问,孟浩然你和王维是朋友,在一起谈谈诗文,又不是被捉jian在床的jian夫*yin*妇,你往床底下钻个什么劲儿?你就大大方方地让王维引见一下不就得了?再者,皇帝为什么到王维家去串门?还这样突然。而且,我们说过,当时王维并无官职,皇帝为什么要上他家去?要说就算皇帝到大臣府上去,也要前呼后拥,大臣早就恭迎在大门外了,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皇帝倒像是学生公寓里查宿舍卫生的,说来就来?所以江湖夜雨认定,王维此时定是住在玉真公主居处,或成了玉真公主的外宅。可能这天正好公主不在,出去玩儿了,孟浩然乡下佬一个,想开开眼界,看看公主住处什么样儿。王维就私自请了他来,所以皇帝一来,他才吓得朝床底下钻。而且正因为是在玉真公主的住处,以玄宗的兄妹情深,肯定不时来看看,玄宗兄妹间亲密得很,一切礼仪从简,也并不会事先传报什么的,故而才有这档子事。 开元十九年,王维的妻子死去了。十有八九就是因王维被玉真公主霸占而气死的。或许是王维心中存在愧疚,或许是玉真公主不让他再娶,所以他后半生的三十年一直孤身未娶。此后,王维的仕途就一直大道通天,直到尚书右丞这样的官职。但对于王维来说,他的心中一直存在着一种苦闷。一生几许伤心事,不向空门何处销,王维本人这两句诗,就正是反映了他内心的痛苦,正是因为王维有这件难以启齿的羞辱之事,所以他一直内心处在忏悔,在寻求解脱。大家看历史上相当多的青楼名妓,人老珠黄以后,往往皈依佛门,寻求解脱,也是此理。了解到王维这个心结,再读他的诗,应该有一层更深的理解。 ①赊:长而远的意思,这里形容山路绵长。 ②石髓:道家传说,山中有一种如膏状的东西,形状如精致的奶酪,服用后齿发更生,病人服用后都会痊愈。 ③胡麻:即芝麻,汉朝张骞出使西域,将芝麻带回中国,所以被称为胡麻。 ④五云年:道家称神仙乘五色云车。本文摘自儿童网站()诗人的儿童故事(4):
老表匠“点化”诗人
德国著名诗人海因里希海涅,20岁之前写过许多抒发个人感情的诗歌。这些作品语言华丽、情绪饱满,充分展现出了他高于常人的才华。可奇怪的是,购买他诗集的人却寥寥无几。
这天,苦恼的海涅去拜访了一位老表匠,此人是远近闻名的智者。海涅将诗集送给了他,并且诉说了自己的苦恼。老表匠翻了翻诗集,然后把海涅带到一个小房间,里面陈列着许多珍奇的钟表,都是市面上所难以见到的,有的还能模拟出动物的鸣叫声。老表匠取出一块精美的金表,海涅顿时就喜欢上了它,因为这块表不仅外观漂亮、金光闪闪,而且还能防水,更绝的是它能准确地指示方向,显示出星象的运动形势和潮汐的起落趋势海涅迫不及待地询问它的价格,想要买下它。但老表匠却摇了摇头,指着他手上戴的那块普通表说:用它换就行了。海涅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交易瞬间达成。此后,海涅如爱护自己生命般爱护着那块金表,走到哪儿都戴着它,并且不忘在别人的面前刻意地炫耀它。直到有一天,他突然又回到了老表匠那里,声称要换回自己原先的那块表。这块金表有许多优点和难得的地方,但却有一个致命的缺点不能准确无误地显示时间。海涅对老表匠不满地说道。我带着它,可它却不能告诉我正确的时间,有谁会问我方向和潮汐星象呢?这些功能虽然好,可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实际用处呢!老表匠听后,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从怀里掏出海涅之前送给他的那本诗集,说道:那么,你的诗集跟它相比,如何呢?海涅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他当即明白了自己的诗歌不受欢迎的原因再优美的辞章如果不能植根于现实的土壤,那么它便成了无根的浮萍、虚有其表的装饰。此后,海涅开始不断深入到社会底层,去了解普通大众的渴望,并用他们喜闻乐见的词汇将其构建起来,从而完成了一篇篇既优美又有深刻思想的诗作。他也因此被誉为德国文学史上,唯一能将作家和思想家完美结合的诗人。诗人的儿童故事(5):
脑瘫女诗人余秀华:穿越大半个中国去读你
她是一个女人,农民,脑瘫患者。当然,她更是一个健康的诗人。她有些抵触外界突如其来的对诗的热捧,还有伴随在这热捧之后的猎奇。
诗人余秀华在网络“爆红”了。在湖北省钟祥市石牌镇的横店村,她家里也有了喧嚣,来了很多记者。“对我的采访,就像是挖煤矿一样。”余秀华调侃道。
电话不断,是各个出版社打来的,她学会了拒绝,“我已经和人家签过合同了”。或因脑瘫病的原因,电话放耳朵上没那么自在,她总是把小米手机开免提。她说自己的脾气很差,甚至说“叫他们都滚蛋”,但她还是礼貌地跟出版商解释原委。
她承认,“脑瘫”“农妇”“底层”这样的标签加于自身或许是走红的因素。“我希望仅仅是因为诗歌本身打动了人。”余秀华说。
格格不入的农民
横店是湖北中部一个普通的村庄。
它在余秀华的笔下充满诗意。她描写这里的白云、午后和麻雀。但当被问到家乡对她的意义时,她丢出一句“鬼地方!”
为什么这个名字总出现在你的诗里?
余秀华几乎没有停顿,“因为这个词简单、好用,就跟‘爱情’、‘春天’一样”。
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余秀华说话有些口齿不清,面部肌肉的抽搐让她的神情显得有点夸张。但她思维非常快,话说得直而且冲。
“她与这里显得格格不入。”余秀华的小姨说。在她看来,余秀华脾气古怪,思维跟别人不一样。她在村里跟谁都不怎么熟,也说不上什么话。
余秀华在村里不怎么走动。这个农妇对村里人聊的家长里短毫无兴致。村里人也没有人读过她写的诗。问起来,他们笑着摇摇头,“看不懂”。
余秀华办了低保,每个月60块钱。去年正月,母亲买回了20多只兔子,给余秀华照看,这些兔子成了她的宝贝,也能卖点钱。每天早起吃饭前,她先去割草,喂饱兔子。
最近,兔子一只只死去,让她感到伤心。
每天上午是她的看书时间。她最喜欢的书是《悲惨世界》,喜欢那本书中的一切——语言、结构、思想,“那种对人性的刻画,真是好!”
她爱读诗,房间的诗集里,几乎每页都有她随手写下的感受和批注。
午后,她会花很多时间去写作,她的手不灵活,只能用一根手指敲着键盘,把诗的一字一句录进电脑里。
高中毕业,父亲在村里给她盘下一个杂货铺。母亲周金香觉得,女儿的心思根本不在杂货铺上。
脑瘫者的远方
“这个身体,把我在人间驮了38年了,相依为命,相互憎恨。”她不得不接受身体的缺陷。
远方对她来说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她曾经尝试过离开这个小村庄。
2012年,余秀华第一次离开家乡,去温州一家为残疾人办的厂子打工。那一个月里,她仍然在写诗,晚上把诗读给工友听,“但他们都是木头”,余秀华说。
只一个月,她就回了家,她说因为周围的人太世俗,父母说因为女儿手脚不利索,干活慢。
周金香说,秀华在流水线上,手在撕皮包边的时候总是使不上劲儿,怪搭档没修好边,害她撕不下来,然后跟人家吵架。领导出来调解,说给她换个搭档,她又死活不愿意,说,“这个位置好,别想把我换走!”
打工没挣到钱,回家还借了100块的路费。
那次的逃离对余秀华来说唯一的意义,是让横店村在她心里第一次成了遥远的“故乡”。
但她依然强调自己的独立。“我希望我写出的诗歌只是余秀华的,而不是脑瘫者余秀华,或者农民余秀华的。”
无法远行的日子里,余秀华的“远方”寄托于信纸和网络。
1995年,她第一次投稿给《钟祥日报》,一投即中。
母亲说她从初中就有了远方的笔友,后来又有了很多网友。很多人从外地来看她。她也会去钟祥或是荆门会网友。
钟祥论坛上留下了她许多印迹,从2009年开始,她陆续发了很多诗歌帖。从最早发帖开始,她的诗就赢得了很多赞美。2009年,钟祥贴吧的网友们凑钱给她买了台电脑。
在网络上结识的朋友,互相理解、支持、鼓励。说到这儿,余秀华流露出一点感伤,余秀华被网友伤害过,一次一个网友约她见面,对方远远见到她真人,就掉头走了。
诗友老井回忆和余秀华的第一次见面,虽然之前知道她是个脑瘫患者,但没有细想过,见了面,老井被余秀华行动和语言的吃力“震撼”了。
老井说余秀华是个苦命的天才。她率真,有些逆反心理,时常在网上得罪人。有些网友攻击她的作品,她喜欢反击,老井劝她假装看不见,她做不到。
这是她自己。
余秀华说,这世上有抵达得了的远方和抵达不了的远方。如今,她仍然在那个叫横店的村庄,割草、喂兔子、下象棋、读书、写作。
女人的三个角色
她没想到是一首爱情诗让她走红。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里面有肉体,有爱情和远方。
她对这首诗并不是很满意,“那首诗里有些辞藻用得太大了,不够克制。写诗的时候不能自亲也不能自疏,要和自我保持一定距离。”
对丈夫,她似乎更不克制。丈夫被她形容为“青春给予她的一段罪恶”。她在诗里说,婚姻无药可救。
两人闹过几次离婚,都被余秀华的父母劝阻住了。“死都不能让他们离婚。”
尹世平从没读过余秀华的诗,也没兴趣读。
他关心的并不是余秀华的精神世界。“你们这样捧她都是一时的,过去就没了。你们能不能帮她在北京找份工作啊,一个月能挣一千多块钱就行。”
余秀华把对爱情的态度和渴望都放在了诗里。
余秀华和父亲的感情特别深厚,她说父亲在家人中最理解她。
因为出生带来的缺陷,她从6岁才学会走路,那以前,她总是在院门口爬来爬去。家人先是给她做了学步车,后来又换成拐棍,再后来终于可以摇摇晃晃地走了。
父亲对她付出的爱也比对弟弟更多。余秀华八岁才上小学,和小她两岁的弟弟一同入学。那时候上学放学,她都是在父亲的背上。课间休息,他叮嘱老师安排小伙伴轮流陪女儿上厕所。
余文海回忆起余秀华在高中住校的日子,孤零零地没人照顾她。因为手脚不利索、动作慢,打饭时总抢不过别人,有时候剩饭剩菜也抢不着,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
这段话,余文海花了很久的工夫才说完整,中间几次因为哽咽停下。讲完后,他捂住脸,哭出了声。
余秀华在诗中感叹父亲这么老了也是不敢生出白发的,因为他还有一个残疾的女儿,和一个刚刚成年的外孙。
余秀华的儿子跟了余家的姓。村里人总说,余秀华的儿子“真有出息”。
小伙子去年考上了华中科技大学,读环境工程。在家人口中,孩子内向、懂事,跟母亲的关系特别好。
余秀华的世界里,儿子是重要的感情支柱。她不止一次说,“这是我培养出来的儿子。”
在诗里她这样写:我只是死皮赖脸地活着,活到父母需要我搀扶,活到儿子娶一个女孩回家。
喧嚣与沉默
余秀华不期然的就火了。
几乎是一夜之间,余秀华的一首《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在微信朋友圈被争相转发,她也被贴上了“脑瘫诗人”、“农民诗人”、“草根诗人”等标签。
余秀华不喜欢被强行赋予的标签。
她在博客里写下这样一段话:我身份的顺序是这样的:女人、农民、诗人。这个顺序永远不会变,但如果你们在读我诗歌的时候,忘记我所有的身份,我必将尊重你。
她说自己不是天才。
为什么能够写出这样的诗?她也不愿意去回答。
面对褒贬不一的评价,余秀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无所谓”。她并不期待所有人的欣赏。“如果所有人都理解,那就不叫理解。我不需要在任何地方找到理解,不能为任何人而写,只能为自己写。”
但她对诗歌的感受也并不止于直觉上,也有着系统化的反思,她经常修改自己的诗。“沈浩波(诗人)也许说得对,我的艺术性还不够。”
她觉得行文造句需要不断地修炼和提升境界,要不断突破自己。
她读诗的时候不只是凭着感觉读,她会把每首诗读透,仔细读、思考,把自己的思想放进诗的意象中。在她口中,她的诗是发自于“小我”,基于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个人体验,以及这其中生发出的想象。
在余秀华爆红后的几天里,她家的院子挤满了采访的记者、摄像,出版社编辑,还有慰问的领导。面对喧嚣,她在朋友圈里说,“对诗歌而言,这样的关注度实在不应该,超过事情本身都是危险的。不管东南西北风,不管别人怎么说,姑奶奶只是写自己的诗歌,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里,尽量写好。呵呵,幸好这样的风刮不了多久。”
诗人的儿童故事(6):
诗人之死
艾伦得意地对我说:看,我这件西服五块钱,皮鞋三块,衬衣两块,领带一块,都是二手货,只有我的诗是一手的。
提起艾伦金斯堡,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这位美国垮掉的一代之父,自50年代因朗诵他的长诗《嚎叫》一举成名,成为反主流文化的英雄。我和艾伦是1983年认识的,当时他随美国作家代表团第一次到中国访问。再次见到艾伦是五年以后,我到纽约参加由他组织的中国诗歌节。刚到,艾伦就请我和我妻子邵飞在一家日*-本餐馆吃晚饭。作陪的一位中国朋友用中文对我说:宰他丫的,这个犹太小器鬼。我不知他和艾伦有什么过节。对我,艾伦彬彬有礼,慷慨付账,并送给我一条二手的领带作纪念。但在席间他明显地忽视了邵飞。都知道他是个同性恋,谁也没在意。赞助那次诗歌节的是纽约的袜子大王一个肥胖而傲慢的老女人,动作迟缓,但挺有派头。据说艾伦的很多活动经费都是她从袜子里变出来的。艾伦总是亦步亦趋、点头哈腰地跟在老太太身后,像个贴身仆人,不时朝我挤挤眼。我真没想到,这家伙竟有这般能屈能伸的本事。此后见面机会多了,开始熟悉起来。1990年夏天,我们在汉城举办的世界诗歌大会上相遇。艾伦总是衣冠楚楚(虽然都是二手货)了。在官方的宴会上,大小官员都慕名而来,跟他合影留念。艾伦总是拉上我,躲都躲不开。有一回,一个地位显赫的官员,突然发现我正和他们分享荣耀,马上把我推开。我从来没见过艾伦发这么大的脾气,他对着那个官员跳着脚大骂:你这个狗娘养的!你他妈知道吗?这是我的好朋友!中国诗人!官员只好赔理道歉,硬拉着我一起照相,让我哭笑不得。在汉城,会开得无聊,我们俩常出去闲逛。他拿着微型照相机,像个间谍似的到处偷拍。一会儿对着路人的脚步,一会儿对着树梢的乌鸦,一会儿对着小贩做广告的粘满蟑螂的胶纸。走累了,我们在路边的草地上歇脚,他教我打坐。他信喇嘛教,最大的愿望是有一天能去西藏。饿了,钻进一家小饭馆,我们随意点些可口的小吃。渴了,想喝杯茶,却怎么也说不清楚。我干脆用食指在案板上写下来。有不少朝鲜人懂汉字,老板似乎明白了,连忙去打电话。我们慌忙拦住:喝茶干吗打电话?莫非误以为我们要找妓女?但实在是太渴了,我们又去比划,作饮茶状。老板又拿起电话,吓得我们撒腿就跑。艾伦很念旧。在纽约他那狭小的公寓里,他给我放当年和《在路上》的作者凯鲁亚克一起喝酒聊天的录音,脸上露出悲哀。他讲起凯鲁亚克,讲起友谊、争吵和死亡。他叹息道:我那么多朋友都死了,死于酗酒、吸du。我告诉他,我们青年时代为《在路上》着魔,甚至有人能大段大段地背诵。让我感动的是,艾伦和死者和平共处,似乎继续着多年前的交谈。我甚至可以想象,他独坐家中,反复听着录音带,看暮色爬进窗户。从艾伦的朗诵中,仍能看到他年轻时骄傲和野蛮的力量。他的诗是为了朗诵的,不是为了看的。有一次在新泽西的诗歌节上,艾伦和我一起朗诵。他读我的诗的英文翻译。他事先圈圈点点,改动词序。上了台,他就像疯狂的火车头一样吼叫着,向疯狂的听众奔去,把我孤单单地抛在那里。以后我再也不敢请他帮我读诗了。去年他过了70岁生日。他身体不好,有心脏病、糖尿病。医生劝他不要出门旅行。最近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常梦见那些死去的朋友,他们和他谈论死亡。他老了。艾伦金斯堡死于去年4月5日,中国的清明节。据说当时他已处于昏迷状态,而病房挤满了朋友,喝酒聊天,乱哄哄,没有一点儿悲哀的意思。那刻意营造的气氛,是为了减轻艾伦临终的孤独感:人生如聚会,总有迟到早退的。正当聚会趋向高潮,他不辞而别。我琢磨,艾伦的灵魂多少与众不同,带嘶嘶声响和绿色火焰,呼啸而去。我想起他的诗句:女士们,抓住你们的裙子,现在准备下地狱啦我住在安纳堡时,他常半夜来电话,声音沙哑:我是艾伦。他跟我东拉西扯,谈梦,谈最近的旅行,谈他的男朋友。艾伦有过中国男朋友,是个来自云南的小伙子,用的是笔名。我在艾伦家见过他。他个头不高,很精明,在国内大学读英文专业时,他写信结识了艾伦。艾伦早就告诉我,他要为一个中国小伙子做经济担保,让他来纽约读书。我当时还纳闷,他老人家哪儿来的这份儿慈悲心肠?小伙子一到就住进艾伦家,管家、做饭,兼私人秘书。艾伦很得意,不用下馆子,天天吃中国饭。那天我去艾伦家,只见小伙子手脚麻利,一转身,四菜一汤。艾伦也待他不薄,除了给他缴学费,还另付工资。几年后,小伙子攒够了一笔钱,回国办喜事。艾伦告诉我,那小伙子是个双性恋,他诡秘一笑,说:他什么都想试试。生者与死者往往有一种复杂的关系。艾伦和我并非莫逆之交,但死后,他的影像总是挥之不去。死亡好像是一种排队,艾伦排前头,眼见着他的大脑袋摇来晃去,他忽然转过身来,向我眨眼。艾伦死前的最大愿望就是去趟西藏,他盘算了很多年,最后把时间锁定在1996年夏天,跟旅游团混进拉萨。年初他跟我叨唠此事时,又决定西藏之行后,秘密访问北京、上海。他问我能不能安排他和年轻诗人见见面。不久,他病倒了,死亡没收了他的计划。诗人之死,并没为这大地增加或减少什么,虽然他的墓碑有碍观瞻,虽然他的书构成污染,虽然他的精神沙砾暗中影响着那庞大机器的正常运转。